不管台北市政府、洪議員雙方怎麼各自表述
其實這件事,很單純,因為沒有誰說謊的問題
只有對錯。

首先

1、不管貓纜的門是不是真的沒關,即便是議員本人,也不能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,擅自進入,更別說是議員助理。

正確的處理方式,應該是通知媒體、相關單位,而議員本人或議員助理等外人只可以在門口等待,等待什麼?等台北市政府、警察、媒體及貓纜保全出面說明。

2、議員有監督市政之責,但是並不具有公權力,因此,不能在沒有警察陪同的情況下,擅自進入。

換個角度來說,如果你發現有鄰居的門沒關,請問你能否未經主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入,然後責問主人為何沒關門?

而且,就算是警察,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,也不得擅入民宅,更不用說是貓纜。

3、這個議員的行為,就像在網路世界中的駭客,入侵了對方,並且留下訊息,提示或警告對方,而駭客行為,本身就違法。

4、承3,今天如果你只是懷疑,就跑到別人家裏東拍拍西拍拍,責問主人為什麼沒把門關好,甚至只是懷疑對方犯法,這不是跟關鍵報告的所謂先知,所謂犯罪預防系統一樣,在犯罪行為根本沒發生的情況下,就宣判對方犯罪了。

更何況,當發現門沒關,要搞大事情,直接叫媒體、台北市政府、保全在門口對質就可以了,如果真的是因為工程進行,才把門打開造成短暫的門戶洞開,大眾會很感激這個議員的善盡督導之責,但是相反的,以不合法的手段找到的證據,是沒有證據力的。

再者,的確是有工程人員在場,因此這個議員及其助理這場官司真的打起來的話,應該是輸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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